时间:2019-05-06 10:31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存单作质押,从邯郸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到期由借款人偿还本息的贷款业务。
一、贷款对象
个人权利质押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贷款额度
个人权利质押贷款起点为人民币5000元(含)。
三、贷款期限
1、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不超过所质押存单的到期日;
2、用多个存单作质押的,贷款到期日不能超过所质押存单的最早到期的日期。
四、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利率政策执行。
五、还款方式
1、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可以采取按月还息任意还本法、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等方式;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采取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具体还款方式由经办行与借款人协商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
六、办理流程
1、借款人申请办理个人存单质押贷款,须持邯郸银行定期存单向营业网点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资料;
2、客户经理调查、审核同意并经有权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质押止付手续,签订质押借款合同;
3、客户经理办理放款手续,将款项转入借款人在邯郸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上,客户即可使用贷款资金;
4、借款人到营业柜台还款,或在存款账户或银行卡上留足还款金额,委托邯郸银行代扣还款;
5、贷款结清后,营业网点将质押权利解除止付,并退还给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