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08 15:29
邯郸银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用于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一、贷款条件
1、邯郸市下岗失业职工,贷款实行两个优先: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小型加工业、社区服务业等经营项目的优先;
2、特困家庭和有残疾家庭下岗职工贷款优先;
3、邯郸市下岗失业职工(有下岗失业证明);
4、有固定住所、城镇户口、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遵纪守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5、提供银行认可的抵押或担保;
6、借款人的自有资金不低于就业或经营所需资金的50%;
7、有信用行认可的经营或就业项目。
二、贷款期限、额度
一般不超过两年,额度不超过10万元。
三、贷款流程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劳动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邯郸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
四、贷款办理支行
1、汇通支行:邯郸市和平路东段367号。
2、汇荣支行:邯郸市人民路149号。
3、人民路支行:邯郸市人民路77号鑫岭大厦1楼。
4、峰峰支行:邯郸市峰峰矿区滏阳东路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