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济南市对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下面公布2024年济南首套房认定标准。
1、认定标准一:按区(县)认定住房套数
优化内容:将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的认定范围,由原按市域认定改为按区(县)认定。
(1)商业贷款
优化前:
有一套未还清商业贷款的居民家庭,在济南市再次购房时,执行二套住房贷款政策。
优化后:
在济南区(县)内无住房的,不管之前名下是否有商业贷款,不管商业贷款是否结清,执行首套住房的贷款政策。
(2)公积金贷款
优化前:
在济南市购买首套和二套住房的,分别按照首套房和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优化后:
按区(县)认定住房套数后,新购房为所在区(县)首套房和二套住房的,按照首套房和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温馨提示:
济南市下辖10个市辖区以及2个县,10个市辖区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2个县为平阴县和商河县。
举例来说,在购买的区或者县名下没有住房,按照现行的政策,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一套房利率执行。但是,必须上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结清,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2、认定标准二:多子女家庭购房,二套可执行首套贷款政策
优化内容: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其中至少1个子女未成年)购房的,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按首套房认定,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举例来说,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 在你购买的区(县)内已经有一套住房,再次贷款买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都可以按照一套房的利率来执行。
3、认定标准三:2024年7月16日(含)之后网签的按新政策执行
本次新政策的实施以房屋网签时间为准。
总结:济南首套房认定标准2024为按区(县)认定住房套数以及多子女家庭购房二套可执行首套贷款政策。当然,商业贷款不支持同时使用三笔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不支持第三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不支持未结清再贷款等政策本次是没有进行调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