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和质押的区别体现在这几个方面:
一、担保物不同
担保贷款有三种形式:保证人、抵押、质押,抵押和质押都属于需要担保物的担保贷款,但是抵押和质押需要提供的担保物不同。
1、抵押
常见的抵押贷款有房屋抵押贷款、车辆抵押贷款等。抵押贷款的担保物主要是不动产:房产、办公楼、厂房、土地等等,但也可以是动产:汽车、机器设备等。
2、质押
常见的质押贷款有存单质押、债券质押等。和抵押贷款不同,担保物主要是动产和权利:存单、股票、债券等。
二、办理手续不同
1、抵押
不管是房屋抵押还是车辆抵押都要前往当地的房管所和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成功后才算贷款合同正式生效。
2、质押
质押贷款的手续没有抵押贷款麻烦,双方签订合同后,债务人将财产交给债权人保管后,合同即可正式生效。
三、占用状态不同
1、抵押
抵押不会转移抵押物的占用状态,也就是说仍然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车辆抵押贷款的押证不押车模式,就很好展示了抵押物实际上还是由抵押人占用,抵押人在这期间发生损害也是由抵押人负责。
3、质押
和抵押贷款不同,大多数质押物是动产和权利。且质押由债权人保管,在质押期间发生损毁由债权人负责。
四、处理方式不同
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失效后的处理方式也很不同:
1、抵押
抵押贷款合同失效后,因为实际上由抵押人占用抵押物,债权人不能随意从抵押人身边拿走抵押物。大部分情况下需要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被强制拍卖后才能获得补偿;小部分情况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完成抵押物处理。
2、质押
质押贷款合同失效后,由于债权人占用质押物,一旦债务人发生违约,可以直接将质押物折价后变卖,从而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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