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是江苏省的一个重要城市,有很多人在这里工作就业,不少人想了解泰州公积金的相关政策,每年泰州都会发布一些的政策,所以建议大家直接去公积金中心咨询比较好。这里我们就来介绍一些公积金基本的注意事项,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在取得合法手续后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购房合法有效凭证签发当月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费用;
申请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所提取总额与贷款总额之和不得超过购房费用。如职工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款项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2、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时,可以提取配偶、产权共有人及其直系亲属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
3、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配偶及共同借款人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
4、提取配偶公积金的,另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户号户口簿)。
5、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6、同一套住房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交易的,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7、职工在异地购房的,需提供购房所在地工作(公积金缴存证明或社保缴存证明)或户籍证明(购房地是其配偶、直系亲属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
不是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所购房用水或用电发票(期房需等交房入住产生水、电费用后再来办理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