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属于北京市公积金缴存人,那么需要购买北京的新建商品住房的期房和现房、自住型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的期房和现房、二手房,就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现在网上也可以申请啦!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网上打印回单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点击【注册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办理业务(未注册的用户可在登录页面办理注册开通)。
注意事项:必选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才能注册。
二、提交申请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入事项申请页面,系统自动反显用户基本信息,选择【收款人联名卡银行】,系统自动反显相应的联名卡卡号。
选择所购房屋类别,包括:存量住房、商品住房期房、商品住房现房、自住型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期房、自住型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现房。
注意事项:选项里有“是否有网签”,有这两种情况。
1、选择“是”时,选择“所购房屋类型”和“核验人类型”,录入网签合同编号、网签查询密码,点击“网签信息查询”。查询成功后系统反显信息;未查询到购房信息的,需修改网签信息重新查询或在“是否有网签”项选择“否”,并录入相关信息办理申请。
2、选择“否”时,选择“所购房屋类型”和“核验人类型”,录入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所购住房坐落、住房出售或开发商名称、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和购房金额。
三、打印回单
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在页面点击【打印回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
四、柜台审核办理
携带《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交由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柜台现场办理。
注意事项: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直接打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