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伴随着风险,而不同投资者对风险的接受程度及投资错位可能产生的后果,又促使相关机构给投资产品划定风险等级。不过,这些风险终究是理论上的,如果投资者愿意,他是否能无视风险投资金融产品?假设因这种情况而出现了亏损,会只由投资者个人来承担吗?关于这些,本文将借用相关知识作部分探讨,来为大家提供一个参考思路。
能否无视风险投资金融产品?
一般来说,现在在投资金融产品时,金融产品的承销或代销平台会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评测。从原则上来讲,投资者需要根据平台对投资者的风险评测结果,来购买对应风险等级及以下的产品。
打个比方,在划定风险等级时,股票常会被归于中风险产品中,只有投资者被评定为具有承受中高风险投资能力时,投资股票才会恰当。若投资者的风险评测等级较低,却仍想投资更高风险等级产品时,金融机构会给予一定的风险警示。如果在给予风险警示后仍然坚持投资并且投资者能满足投资准入条件的,那么投资者还是能开展高风险投资操作。
出现亏损是只由投资者个人承担吗?
在金融机构给予了相应的风险警示后,仍然执意要求无视风险进行投资的投资者,所产生的一切投资后果都由投资者自负。
但也有例外,如果投资者在不自知的情况下选取了超出其承受范围内的金融产品,而承销代销该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没有对投资者做出任何明显的警示告知时,由于投资者有投资知情权,投资最后有造成亏损的,金融机构也需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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