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核心保障
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重大疾病保障
125种赔一次,赔基本保额
中症疾病保险金
20种中症疾病保险金60%*基本保额限3次
轻症疾病保险金
40种轻症疾病保险金30%*基本保额限5次
身故保险金(可选)
18岁前赔已交保费;18岁后赔基本保额
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可选)
选择保终身或70岁,60岁前,重疾赔付额外80%基本保额;选择保二三十年,则是疾病关爱金保障期限与主险相同。
重大疾病扩展保险金(可选)
保险公司给付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被保险人于第一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365日后,且于重大疾病扩展保险金给付期内,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第一次重大疾病以外的本合同约定的其他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扩展保险金,选择保终身或70岁,60岁前;选择保二三十年,则是疾病关爱金保障期限与主险相同。
重度恶性肿瘤拓展金(可选)
确诊恶性肿瘤重度,间隔3年/180天后,按120%基本保额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