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核心保障
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重疾
108种重疾,赔1次,赔付100%基本保额、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较大者
中症
35种中症,不分组,最高赔付3次,每次赔付60%基本保额
轻症
40种轻症,不分组,最高赔付4次,每次赔付30%基本保额
2.
其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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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疾病关爱金(可选责任)
60岁的保单周年日前,首次重疾险、中症、轻症为赔付80%基本保额、30%基本保额、20%基本保额
重疾多次赔付(可选责任)
首次重疾确诊后,在65岁的保单周年日前,每间隔365天后确诊其他重疾,可第二、三次赔付120%基本保额
恶性肿瘤或原位癌拓展保险金(可选责任)
恶性肿瘤轻度额外给付,4次轻症非恶性肿瘤轻度或非原位癌,间隔180天,确诊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赔付30%基本保额;首次确诊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间隔3年,再次确诊(位于不同器官),赔付30%基本保额;首次重疾非恶性肿瘤重度,间隔180天,确诊恶性肿瘤重度,赔付120%基本保额;首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间隔3年,再次确诊,赔付120%基本保额
特定心脑血管二次赔付(可选责任)
首次重疾非特定心脑血管疾病,间隔180天后,再次确诊特定心脑血管疾病,赔付120%基本保额;首次重疾是特定心脑血管疾病,间隔365天,再次确诊同种特定心脑血管疾病,赔付120%基本保额
身故保障(可选责任)
18岁前赔付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两者取大;18岁后,赔付已交保费、现金价值或100%基本保额,三者取大
被保人豁免(可选责任)
重疾、轻症、中症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住院津贴保险金(可选责任)
60岁的保单周年日前未确诊重疾,且在60岁的保单周年日后进行住院治疗,按住院天数每天0.1%基本保额给付(保单年度内90天为限)
重大疾病保费补偿保险金(可选责任)
被保险人缴费期内发生重疾,赔付已交保费
保障名称
推荐说明
疾病关爱金(可选责任)
保障更充足
重疾多次赔付(可选责任)
增加重疾赔付次数
恶性肿瘤或原位癌拓展保险金(可选责任)
有家族癌症史或注重癌症保障可选
特定心脑血管二次赔付(可选责任)
高发类疾病有保,赔付的更多
身故保障(可选责任)
有身故保障,体现一定的身价
被保人豁免(可选责任)
人性化的设计
住院津贴保险金(可选责任)
保障更全面
重大疾病保费补偿保险金(可选责任)
非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