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核心保障
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重疾
110种,最高赔1次,按100%基本保额赔付。
中症
35种,最高赔3次(重疾后不终止,不同组可赔,间隔90天),按60%基本保额赔付。
轻症
40种,最高赔4次(重疾后不终止,不同组,间隔90天),按30%基本保额赔付。
2.
其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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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第二次重疾保险金(可选)
确诊首次重疾且间隔1年后,60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再次确诊不同种重疾,基本保额每年恢复40%,最高至120%。
疾病关爱金(可选)
60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首次重疾/中症/轻症额外赔:可以获得80%/30%/15%基本保额。
轻/重/原位癌恶性肿瘤额外赔(可选)
轻症癌症/原位癌按基本保额30%的给付,间隔期180天/3年(限不同器官);重度癌症按120%基本保额给付,间隔期180天/3年(新发/复发/持续/转移)。
心脑特疾额外赔保险金(可选)
10种心脑特疾,120%基本保额,180天/1年间隔期。
身故全残保障(可选)
18岁前按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18岁及之后按基本保额进行给付。
被保险人豁免
轻中重疾确诊,可以豁免剩余未交的保费。
保障名称
推荐说明
第二次重疾保险金(可选)
增加重疾赔付力度,可以赔的更多。
疾病关爱金(可选)
60岁前,轻中重疾叠加赔,黄金年龄段赔的更足。
轻/重/原位癌恶性肿瘤额外赔(可选)
癌症额外给付,包含轻症、重症和原位癌,有癌症家族病史可以考虑。
心脑特疾额外赔保险金(可选)
根据预算和需求选择,有心脑血管疾病家族史的可优先考虑。
身故全残保障(可选)
附加后,保费会增加,可以根据预算来选择。
被保险人豁免
轻中重疾都有包含,实用性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