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核心保障
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重疾
110种重疾,赔付100%基本保额,赔1次。
中症
35种中症,60%基本保额,与轻症累计赔付6次,重疾赔付90天后,非重疾同组的中症责任继续有效。
轻症
40种轻症,30%基本保额,与中症累计赔付6次,重疾赔付90天后,非重疾同组的轻症责任继续有效。
2.
其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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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重疾二次赔(可选)
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当日)首次确诊重疾,间隔3年后,再次确诊同种重大疾病(不同部位)或确诊与首次重疾不同的其他重疾,赔付120%基本保额,不保同种重大疾病的状态持续,赔付后本责任终止。
癌症医疗津贴
首次确诊癌症重度,间隔365天(首次确诊非癌症重度,间隔180天),再次确诊癌症重度状态并进行治疗、随诊或复查,赔付40%/40%/20%基本保额,每间隔365天赔1次,最高给付3次。
疾病关爱保险金(可选)
重疾:60岁前额外赔付80%基本保额;中症:60岁前额外赔付30%基本保额。
癌症拓展金(可选)
首次确诊原位癌或恶性肿瘤-轻度,之后确诊恶性肿瘤-重度,赔付50%基本保额。
身故/全残保险金(可选)
18岁前,赔已交保费和现价最大者,18岁后,赔付100%保额。
被保险人豁免
轻症、中症、重疾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人豁免(可选)
轻症、中症、重疾、身故、全残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保障名称
推荐说明
重疾二次赔(可选)
重疾二次赔可以赔同种疾病,预算充足,可以加上这份保障。
癌症医疗津贴
预算充足,家族有癌症病史,加强癌症保障可以附加。
疾病关爱保险金(可选)
发生重疾或中症,可以叠加赔的更多,预算充足可以附加。
癌症拓展金(可选)
附加的保费不贵,有癌症家族史的可以附加。
身故/全残保险金(可选)
可以根据需求预算选择,若家庭责任较重的人,不一定选择重疾身故责任,可以另外搭配一份定期寿险来增加身价保额。
被保险人豁免
含轻中重疾豁免功能,实用价值大。
投保人豁免(可选)
给小孩或配偶投保,建议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