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核心保障
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重疾
128种重疾,不分组保3次,首次重疾按100%的基本保额给付,间隔365日后,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按120%基本保额给付;间隔365日后,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按120%基本保额给付。
中症
30种,每次按60%基本保额给付,与轻症共计保障6次(首次重疾确诊90天后,非同组中症继续保障)。
轻症
51种,每次按30%基本保额给付,与中症共计保障6次(首次重疾确诊90天后,非同组轻症继续保障)。
2.
其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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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特定疾病
20种特定疾病,额外给付120%基本保额。
罕见疾病
16种罕见病,额外给付120%基本保额。
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发生的重大疾病、中度疾病或轻度疾病,可以豁免自重大疾病、中度疾病或轻度疾病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
恶性肿瘤重度额外给付保险金(可选)
第二次恶性肿瘤重度赔付120%基本保额,首次确诊癌症间隔期3年,首次非癌症间隔期180天,与二次重疾可以叠加。
疾病关爱金(可选)
保终身可以选择两个时间段:保单前30年或60周岁前重疾、中症和轻症额外给付基本保额的60%、20%、10%。
住院津贴(可选)
100元/天或200元/天;其中重疾住院津贴按住院医疗日额乘以每次住院天数乘以200%;中症住院津贴按住院医疗日额乘以每次住院天数乘以150%;轻症住院津贴按住院医疗日额乘以每次住院天数乘以100%,给付天数累计以180天为限,18岁遭受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按照住院医疗日额乘以每次住院天数乘以100%,累计给付以90天为限。
身故/全残(可选)
18岁前按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两者较大者来给付,18岁后按照基本保额给付。
投保人豁免(可选)
重度/中度/轻度疾病/身故全残豁免保险费。
保障名称
推荐说明
特定疾病
针对少儿群体,赔的金额更高,强化了重疾保障。
罕见疾病
针对少儿罕见病,赔的更多。
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豁免,含重疾、轻症和中症豁免功能,实用性高。
恶性肿瘤重度额外给付保险金(可选)
赔付条件好,且附加后保费不贵,加费在合理范围内,可以根据需求自行选择。
疾病关爱金(可选)
发生重疾、中症和轻症可以赔的更多,有足够的预算,可以附加这项责任。
住院津贴(可选)
发生重疾、中症、轻症和意外住院的时候,额外给付的一笔钱。
身故/全残(可选)
建议慎重,附加后保费比较贵。
投保人豁免(可选)
给孩子投保,建议附加。
1.
核心保障
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重疾
128种重疾,不分组保3次,首次重疾按100%的基本保额给付,间隔365日后,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按120%基本保额给付;间隔365日后,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按120%基本保额给付。
中症
30种,每次按60%基本保额给付,与轻症共计保障6次(首次重疾确诊90天后,非同组中症继续保障)。
轻症
51种,每次按30%基本保额给付,与中症共计保障6次(首次重疾确诊90天后,非同组轻症继续保障)。
2.
其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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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特定疾病
20种特定疾病,额外给付120%基本保额。
罕见疾病
16种罕见病,额外给付120%基本保额。
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发生的重大疾病、中度疾病或轻度疾病,可以豁免自中度疾病或轻度疾病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
恶性肿瘤重度额外给付保险金(可选)
第二次恶性肿瘤重度赔付120%基本保额,首次确诊癌症间隔期3年,首次非癌症间隔期180天,与二次重疾可以叠加。
疾病关爱金(可选)
保70岁可以选择两个时间段:保单前30年或60周岁前重疾、中症和轻症额外给付基本保额的60%、20%、10%。
住院津贴(可选)
100元/天或200元/天;其中重疾住院津贴按住院医疗日额乘以每次住院天数乘以200%;中症住院津贴按住院医疗日额乘以每次住院天数乘以150%;轻症住院津贴按住院医疗日额乘以每次住院天数乘以100%,给付天数累计以180天为限,18岁遭受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按照住院医疗日额乘以每次住院天数乘以100%,累计给付以90天为限。
身故/全残(可选)
18岁前按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两者较大者来给付,18岁后按照基本保额给付。
投保人豁免(可选)
重度/中度/轻度疾病/身故全残豁免保险费。
保障名称
推荐说明
特定疾病
针对少儿群体,赔的金额更高,强化了重疾保障。
罕见疾病
针对少儿罕见病,赔的更多。
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豁免,含重疾、轻症和中症豁免功能,实用性高。
恶性肿瘤重度额外给付保险金(可选)
赔付条件好,且附加后保费不贵,加费在合理范围内,可以根据需求自行选择。
疾病关爱金(可选)
发生重疾、中症和轻症可以赔的更多,有足够的预算,可以附加这项责任。
住院津贴(可选)
发生重疾、中症、轻症和意外住院的时候,额外给付的一笔钱。
身故/全残(可选)
建议慎重,附加后保费比较贵。
投保人豁免(可选)
给孩子投保,建议附加。
1.
核心保障
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重疾
128种重疾,不分组保3次,首次重疾按100%的基本保额给付,间隔365日后,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按120%基本保额给付;间隔365日后,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按120%基本保额给付。
中症
30种,每次按60%基本保额给付,与轻症共计保障6次(首次重疾确诊90天后,非同组中症继续保障)。
轻症
51种,每次按30%基本保额给付,与中症共计保障6次(首次重疾确诊90天后,非同组轻症继续保障)。
2.
其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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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特定疾病
20种特定疾病,额外给付120%基本保额。
罕见疾病
16种罕见病,额外给付120%基本保额。
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发生的重大疾病、中度疾病或轻度疾病,可以豁免自重大疾病、中度疾病或轻度疾病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
恶性肿瘤重度额外给付保险金(可选)
第二次恶性肿瘤重度赔付120%基本保额,首次确诊癌症间隔期3年,首次非癌症间隔期180天,与二次重疾可以叠加。
疾病关爱金(可选)
保30年:保单前10年重疾、中症和轻症额外给付基本保额的100%、20%、10%。
住院津贴(可选)
100元/天或200元/天;其中重疾住院津贴按住院医疗日额乘以每次住院天数乘以200%;中症住院津贴按住院医疗日额乘以每次住院天数乘以150%;轻症住院津贴按住院医疗日额乘以每次住院天数乘以100%,给付天数累计以180天为限,18岁遭受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按照住院医疗日额乘以每次住院天数乘以100%,累计给付以90天为限。
身故/全残(可选)
18岁前按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两者较大者来给付,18岁后按照基本保额给付。
投保人豁免(可选)
重度/中度/轻度疾病/身故全残豁免保险费。
保障名称
推荐说明
特定疾病
针对少儿群体,赔的金额更高,强化了重疾保障。
罕见疾病
针对少儿罕见病,赔的更多。
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豁免,含重疾、轻症和中症豁免功能,实用性高。
恶性肿瘤重度额外给付保险金(可选)
赔付条件好,且附加后保费不贵,加费在合理范围内,可以根据需求自行选择。
疾病关爱金(可选)
发生重疾、中症和轻症可以赔的更多,有足够的预算,可以附加这项责任。
住院津贴(可选)
发生重疾、中症、轻症和意外住院的时候,额外给付的一笔钱。
身故/全残(可选)
建议慎重,附加后保费比较贵。
投保人豁免(可选)
给孩子投保,建议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