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核心保障
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重疾保障金
120种重疾分六组,六次分别给付,首次重疾依据保费、现金价值与100%基本保险金额三者之较大者)赔付,后续赔付依110%/120%/130%/140%/150%基本保险金额赔付。
轻症保障金
40种轻症,每次给付30%基本保险金额,最多赔付4次。
中症保障金
20种中症保障,每次给付50%基本保险金额,最多赔付2次。
身故保障/疾病终末期
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前,给付已交保险费的200%;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后,至少给付基本保险金额。
住院关爱津贴
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从未罹患产品覆盖的重大疾病,自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起,按基本保额的0.1%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