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核心保障
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重疾保障金
110种重疾,不分组,最高赔付3次,依次赔付100%、120%、140%基本保额。
轻症保障金(方案一)
30种轻症,最高赔付4次,每次赔付30%基本保额。
中症保障金(方案一)
20种中症,最高赔付3次,依次赔付50%、55%、60%基本保额。
身故保障
18岁前,赔付已交保费;18岁后赔付100%基本保额。
恶性肿瘤多次赔(方案二)
确诊恶性肿瘤——重度,每间隔3年,可进行第二、三次赔付,每次赔付100%基本保额。
急性心梗二次赔(方案二)
确诊较重急性心肌梗死,间隔5年,发生第二次较重急性心肌梗死,可赔付100%基本保额。
脑中风二次赔(方案二)
确诊严重脑中风后遗症,间隔5年,发生第二次严重脑中风后遗症,可赔付100%基本保额。
心脏瓣膜手术二次赔(方案二)
确诊心脏瓣膜手术,无间隔期,发生第二次心脏瓣膜手术,可赔付100%基本保额。
被保人豁免
轻症(方案一)、中症(方案一)、重疾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