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核心保障
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重疾保障
105种重疾,赔付100%基本保额;年满 61 周岁(不含) 前,额外赔付基本保额的70%。
中症保障
20种中症,最高赔付2次,每次赔付60%基本保额。
轻症保障
50种轻症,最高赔付3次,依次赔付45%基本保额。
特定重疾额外保障(可选)
初次确诊恶性肿瘤,间隔3年后,恶性肿瘤的复发、转移和持续状态,赔120%基本保额;
初次确诊恶性肿瘤或确诊非恶性肿瘤的重疾,间隔180天后,恶性肿瘤的新发,赔120%基本保额;
初次确诊急性心肌梗塞或冠状动脉搭桥术,间隔3年后,再次确诊同种疾病,赔120%基本保额;
初次确诊除急性心肌梗塞及冠状动脉搭桥术之外的其他重大疾病,间隔180天后,诊新发心肌梗塞或冠状动脉搭桥术,赔120%基本保额。
身故保障(可选)
18岁前身故,赔付100%已交保费;18岁后,赔付100%基本保额。
被保人豁免
轻症、中症、重疾、前症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