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或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10;
(4)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11(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但符合本合同“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和“器官移植导致的 HIV 感染”定义的不在此限);
(5)遗传性疾病12,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13,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6)被保险人在酒后驾驶14,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5,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16的机动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
(7)战争17、军事冲突18、暴乱19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亮点一:保障期限灵活,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保至60、70、80岁返还保费,到期返还保费以后合同终止,后续无保障;
亮点二:价格便宜,相对同类线下大公司产品而言,价格比较低,有利于买高保额。
轻疾只赔一次,身故只能赔保费,身价保障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