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核心保障
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重疾保障
110种重疾,赔付100%基本保额,61岁前额外赔付60%基本保额。
中症保障
25种中症,最高赔付2次,每次赔付60%基本保额。
轻症保障
50种轻症,最高赔付3次,每次赔付45%基本保额。
特定心脑血管疾病扩展(可选)
首次重疾豁免后期保费,首次确诊重疾“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脑中风后遗症”1年后,再次确诊,赔120%保额;
首次确诊3种心血管疾病之外的重疾180天后,确诊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赔120%保额。
恶性肿瘤扩展(可选)
首次重疾豁免后期保费,若首次重疾非恶性肿瘤,间隔180天确诊恶性肿瘤,可赔付120%基本保额;若首次重疾为恶性肿瘤,间隔3年再确诊恶性肿瘤,可赔付120%基本保额。
第二次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轻症疾病保障
二次确诊不同器官的“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再赔45%基本保额。
身故全残保障(可选)
18岁前,赔付已交保费,18岁后,赔付100%基本保额。
被保人豁免
轻症、中症豁免后期保费,若选恶性肿瘤扩展或特定心脑血管疾病扩展责任,首次重疾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人豁免(可选)
轻症、重症、身故或全残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