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以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复效情形的,被保险人在每次合同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2、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故意造成疾病;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 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亮点一:高发重疾多次赔: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间隔3年,再次确诊,可赔付第二、三次。
亮点二:轻重疾病保障全面,有轻重豁免。
1、杠杆不高:最长只能19年交费,如果有30年或更长的交费方式,可以加大保险杠杆。
2、轻症赔付低:轻症赔付25%基本保额,相比赔付30-35%的产品,略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