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8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不包括“8 重大疾病释义”中所定义的由输血或输液而感染艾滋病病毒、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
缺陷病毒(HIV)感染和器官移植导致的 HIV 感染;
7.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8.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
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亮点一:癌症二次赔
癌症可二次赔付,只是作为可选责任,特定重疾额外保险金和恶性肿瘤癌症额外保险金可二选一,都有覆盖恶性肿瘤二次赔付的责任;
亮点二:心血管疾病叠加赔
有特定轻疾额外赔付,这是针对冠状动脉介入术,若第一次确诊后,间隔一年再次确诊仍可赔付;
亮点三:投保灵活 保障较全
保障期限和交费期选择多,保障期可选承保终身也可以选定期保障,另外轻中重疾保障全面。
轻症有多项赔一项
重疾是“裸险”,无组合医疗险搭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