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本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除外疾病;
4、既往症;
5、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及由以上原因引起之并发症;
6、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以及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其他医疗诊疗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医疗意外和医疗损害;
7、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8、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的活动期间;
9、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或电动自行车、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10、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释义涉及疾病不在此限);
11、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但释义涉及疾病不在此限);
12、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3、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亮点一:保障够用,含重疾、轻症保障。
保障期短,续保不稳定,后续有可能会因为身体情况无法续保,导致保障断档。
共享保额,重疾保额需要扣除赔付轻症额度。
健康告知严,很多疾病都会询问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