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核心保障
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重大疾病保障金
110种重大疾病保障,首次确诊赔付100%保额。
轻症疾病保障金
50种轻症保障,首次确诊可赔付25%保额,最多赔付3次,每种轻症只赔1次。
特定疾病保障金
被保人患了15种特定重大疾病,可额外赔付50%保额。
身故/高残保险金
若被保人不幸身故或高度残疾,赔付100%保额。
生存保险金
被保人在保险期间未发生重疾理赔,且保险期满时仍生存,可领取生存保险金。保至88岁或终身,75岁可返还120%已交保费;保障期为30/40年,可返还130%/140%已交保费。
被保人豁免
轻症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