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核心保障
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重疾保障
110种重疾,分6组,最高赔付6次,依次赔付100%、110%、120%、130%、140%、150%基本保额。
中症保障
20种中症,最高赔付2次,每次赔付60%基本保额。
轻症保障
35种轻症,最高赔付3次,每次赔付45%基本保额。
恶性肿瘤/急性心梗/脑中风后遗症多次赔
每间隔3年,再次确诊对应的恶性肿瘤/急性心梗/脑中风后遗症,可进行二、三次赔付,每次赔付100%基本保额。
轻微脑中风多次赔
每间隔1年,再次确诊轻微脑中风,可进行二、三次赔付,每次赔付60%基本保额。
早期癌症多次赔
不同器官的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可进行二、三次赔付,每次赔付45%基本保额。
不典型心梗/微创冠状动脉搭桥/微创冠状动脉介入多次赔
每间隔1年,再次确诊不典型心梗/微创冠状动脉搭桥/微创冠状动脉介入,三者其一,可进行二、三次赔付,每次赔付45%基本保额。
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
18岁前,赔付2倍已交保费,18岁后,赔付100%基本保额。
满期返还(可选)
保障到70岁或80岁,保险期满仍生存,返还总的已交保费。
被保人豁免
轻症、中症、重疾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