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或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6、被保险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7、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 呈阳性),符合本条款附表二第32项“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和第47项“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除外;
8、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亮点一:重疾额外赔30%
在保单前10年确诊重疾,额外赔付30%保额,最高可额外赔付2次;
亮点二:杠杆作用好
最长可支持30年交费,不仅保费豁免剩余时期更多,而且每年支出费用更少,起到以小博大的长处。
轻症赔付额度低,只赔付20%保额
重疾赔付间隔1年,同类产品很多只需间隔180天
癌症未单独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