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未经医师处方注射、吸食、服用毒品或处方药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本合同第11.29、11.34及11.83条约定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不在责任免除范围内;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见12.19),但本合同第11.60条约定的疾病不在责任免除范围内。
亮点一:重疾多赔不分组
50类重疾不分组赔多次,目前多赔的产品形态,“不分组>癌症单独分一组>癌症和高发疾病分一组”的标准来看,多次赔付不分组的产品是重疾险中最优秀的;
亮点二:轻症无隐形分组
此款产品虽然轻疾保的很少,但常见的【极早期恶性肿瘤】、【轻微脑中风】、【不典型心肌梗塞】、【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术】都提供,高发重疾对应轻症承保全,且赔付实际,没有多项赔一项情况。
轻症多赔间隔1年,多数产品轻症赔没有间隔期
轻疾和重疾共保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