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日起二年内或本合同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亮点一:重疾额外赔付
保单生效前10年确诊重疾,可额外赔付50%基本保额;
亮点二:大病分组好
癌症单独一组,癌症属于高发重疾,单独分在一组,提高多次获赔概率;
亮点三:癌症单独赔多次
可选癌症二次赔付,首次癌症赔付后,间隔3年,癌症新发、复发、转移、持续可再赔100%保额。
轻症有隐形分组
最长只能20年交费,一般重疾产品有30年交费期,交费期限长,同样保额交费压力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