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酒后驾驶;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战争、军事冲突、被保险人主动参与暴乱或武装叛乱;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符合本合同“11.重大疾病定义”的除外);
6、被保险人患有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但符合本合同“11.重大疾病定义”、“12.中症疾病定义”、“13.轻症疾病定义”、“14.特定疾病定义”的除外)。
亮点一:支持智能核保
甲状腺疾病人群,核保相对宽松,同时还有智能核保功能,快速获得核保结论;
亮点二:癌症二次给付
18周岁前确诊患有白血病、豁免后续未交保费,生存满5年,按100%基本保额提供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障(无论持续、新发、转移、复发);
亮点三:高龄赔
细分了10种少儿特疾、10种男性特疾和8种女性特疾,采取了60岁前额外赔保额30%,60周岁后高龄赔付;
亮点四:保障灵活
可选保定期和终身,加上可选可选中症、特定疾病、特定疾病高龄保险金,身故责任,投保方式灵活。
少儿特定疾病仅保到18岁前,男性、女性特定疾病保18岁后
不选身故责任,仅可选保终身,25岁以上,必须选择身故责任并仅选保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