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车辆续保不应太早
在广大车主中,还有一部分人则认为不应过早投保,这是因为,正常情况下, 一旦车主已经购买了第二年的保险,那么第一年还未理赔的事故,肯定会被记到第二年,而我们发现,有些车主为了保证安全,喜欢提前半个月甚至更长时间购买下一年的车险。但他们不知道的是,一旦在这段时间出现事故,就会被计到下一年,这样,下一年度就会平白多出一次事故,对未来的保费就可能会很不利了。我们知道,现在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采用“费率浮动”条款——一旦上一年度事故数量在2次以上,来年商业险优惠就会取消,保费就会大幅上涨。因此,“2次事故”可以说是保费浮动的临界点(对此规定,各地可能有所不同,朋友们可以具体了解一下所属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我们通过一个实际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
2009年9月,李先生购买了一辆新车,并于当天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车险,买车第一年,李先生出过两次车辆事故,其中一次是在当年11月,因为开车不小心刮擦到了墙壁,定损金额为500元,次年9月,李先生车险到期,便在原保险公司续保了车险,保费和上年差不多,都是4000多元。2011年,李先生开车出过两次事故,一次是在2011年3月,赔了5000多元;另一次是在2011年9月,赔了1500多元。2011年9月,李先生的车险再次到期,可是当他找到保险公司准备续保时,却被告知保险费为6000多元,比原来的4000多元涨了近2000元。找保险公司一查记录才知道,上一年李先生的车出了三次事故,因此商业险7折的优惠被取消,保费恢复原价。李先生非常奇怪:上年明明是两次事故,怎么会成了3次?
为弄个明白,李先生把事故清单打印了出来,终于发现问题出在2009年11月的那次事故上。那次事故,定损金额只有500元,当时有懂行的朋友说可以把理赔缓一缓,看全年的事故总数有没有超过2次,再决定要不要去索赔。2010年9月,李先生把这起事故的理赔资料交给了自己的保险员,这天离保险到期还有七八天时间,因为当时正好要买下一年的保险,保险员主动提出要帮李先生理赔那次500元的事故,李先生考虑到可以少跑一趟,就答应了。但没有想到的是,由于续保时间提前了几天,而理赔时间拖后,这一次理赔事故被记到了第二年。这样第二年的理赔事故就成了三次,超过了保费浮动的临界点——两次。后来,李先生虽然多次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希望能够改过来,但保险公司拒绝了他的要求,而且由于数据联网,在所有保险公司查到的事故记录都是3次。
这个示例看起来好像有点儿特殊,而事实上,现实生活中就时有在车辆提前续保期间出现事故或者上一年度还未理赔的事故被计入下一年的情况发生,吃一堑长一智,这些因提前续保而“吃亏”的车主们都记住了一个教训:尽可能不要提前续保,否则很有可能得不偿失。
保险建议:尽可能按正常时间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