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院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将按以下规则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全年累计最多给付可达180天:
①被保险人因疾病而需住院治疗,且住院时间超过三天(这三天称为免赔期)的,保险公司按以下方法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
住院津贴保险金=每日住院津贴金额×(实际住院天数-3)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间歇性住院,且每次住院的时间间隔不超过90天,且其中某次住院的时间超过三天,那么该次以后符合前述要求的住院无免赔期。
②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需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按以下方法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
住院津贴保险金=每日住院津贴金额×实际住院天数
对于附加合同责任有效期内发生的且延续至附加合同终止后30天内的住院治疗,保险公司仍然承担住院津贴保险金给付责任,但与保险期间内的给付累计以不超过180天为限。
(2)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且入住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保险公司将按以下规则给付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全年累计最多给付可达10天:
①被保险人因疾病而需住院且需入住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且入住时间超过三天(这三天称为免赔期)的,保险公司在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的同时,按以下方法给付额外的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
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每日住院津贴金额×(实际入住重症监护室天数-3)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间歇性入住重症监护室,且每次入住的时间间隔不超过90天,且其中某次入住的时间超过三天,那么该次以后符合前述要求的入住无免赔期。
②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需住院且入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保险公司在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的同时,按以下方法给付额外的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
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每日住院津贴金额×实际入住重症监护室天数
对于附加合同责任有效期内发生的且延续至附加合同终止后30天内的重症监护室治疗,保险公司仍然承担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给付责任,但与保险期间内的给付累计以不超过10天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