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从附加合同生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或最后复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初次发生并经医院确诊患附加合同所界定的100种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保险公司将无息全额退还附加合同已交保险费,同时附加合同终止。从附加合同生效日起90日后或最后复效日起90日后,初次发生并经医院确诊患附加合同所界定的100种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保险公司将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的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同时附加合同终止。从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因意外伤害导致附加合同所界定的100种重大疾病中任何一种的,不受上述90日的限制。
(2)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从附加合同生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或最后复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初次发生并经医院确诊患附加合同所界定的50种轻症疾病中的任何一种,保险公司将无息全额退还本附加合同已交保险费,同时附加合同终止。从附加合同生效日起90日后或最后复效日起90日后,初次发生并经医院确诊患附加合同所界定的50种轻症疾病中的任何一种,保险公司将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的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同时附加合同终止。从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因意外伤害导致附加合同所界定的50种轻症疾病中任何一种的,不受上述90日的限制。
(3)身故豁免保险费
从附加合同生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或最后复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身故,保险公司将无息全额退还附加合同已交保险费,同时附加合同终止。从附加合同生效日起90日后或最后复效日起90日后身故,保险公司将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的保险合同自身故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同时附加合同终止。从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不受上述90日的限制。
(4)永久完全残疾豁免保险费
自附加合同生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或最后复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永久完全残疾,保险公司将无息全额退还附加合同已交保险费,同时附加合同终止。从附加合同生效日起90日后或最后复效日起90日后永久完全残疾,保险公司将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的保险合同自永久完全残疾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同时附加合同终止。从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因意外伤害导致永久完全残疾的,不受上述90日的限制。对于被豁免合同为万能保险合同或投资连结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只豁免其期交保险费,不予豁免其追加保险费。对于被豁免合同为一年期及一年期以下的,保险公司不予豁免其续期保险费。
(5)重大疾病保险金
由保险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附加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
(6)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保险公司按附加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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