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疾病保险金
从本合同生效日起180日内或最后复效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医院确诊患本合同所界定的45种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本公司将无息全额退还已交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从本合同生效日起180日后或最后复效日起180日后,如果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医院确诊患本合同所界定的45种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从本条款约定确诊日起,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的,不受180日的限制。
(2)特定少儿白血病重大疾病保险金
从本合同生效日起180日内或最后复效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在0至14周岁之间初次发生并经医院确诊患本合同所界定的白血病,本公司将无息全额退还已交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从本合同生效日起180日后或最后复效日起180日后,如果被保险人在0至14周岁之间初次发生并经医院确诊患本合同所界定的白血病,从本条款约定确诊日起,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3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的,不受180日的限制。
(3)特定呼吸系统重大疾病保险金
从本合同生效日起180日内或最后复效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在25至45周岁之间初次发生并经医院确诊患本合同所界定的特定呼吸系统重大疾病,本公司将无息全额退还已交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从本合同生效日起180日后或最后复效日起180日后,如果被保险人在25至45周岁之间初次发生并经医院确诊患本合同所界定的特定呼吸系统重大疾病,从本条款约定确诊日起,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3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的,不受180日的限制。
(4)身故保险金
从本合同生效日起180日内或最后复效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本公司将无息全额退还已交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其他情形身故,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5)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在被保险人65周岁当年的保单周年日之前:
从本合同生效日起180日内或最后复效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永久完全残疾,本公司将无息全额退还已交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其他情形永久完全残疾,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和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本公司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