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或经医院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所界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本公司将向您无息全额退还本附加合同项下累计已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90日后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90日后,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医院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所界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本公司将豁免主合同及其保险期间为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的附加合同自被保险人确诊之日后余下的各期保险费,但不包含被保险人确诊之日前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本附加合同终止。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患有本附加合同所界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不受上述90日的限制。
(2)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或经医院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所界定的轻症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本公司将向您无息全额退还本附加合同项下累计已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90日后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90日后,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医院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所界定的轻症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本公司将豁免主合同及其保险期间为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的附加合同自被保险人确诊之日后余下的各期保险费,但不包含被保险人确诊之日前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本附加合同终止。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患有本附加合同所界定的轻症疾病中的任何一种,不受上述90日的限制。
(3)身故豁免保险费
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向您无息全额退还本附加合同项下累计已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90日后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90日后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豁免主合同及其保险期间为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的附加合同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后余下的各期保险费,但不包含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前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本附加合同终止。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不受上述90日的限制。
(4)永久完全残疾豁免保险费
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本公司将向您无息全额退还本附加合同项下累计已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90日后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90日后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本公司将豁免主合同及其保险期间为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的附加合同自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之日后余下的各期保险费,但不包含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之日前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本附加合同终止。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永久完全残疾的,不受上述90日的限制。
如果被豁免保险费的合同为万能保险合同或投资连结保险合同的,本公司只豁免该合同期交保险费,不予豁免追加保险费。
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主合同交费期间届满之后(含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医院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所界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项下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项下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5)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项下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