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部分
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经医疗机构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就该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按本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等待期之后发生且延续至本合同满期日后 30 日内的住院治疗,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同一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住院治疗,本公司均按上述约定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该被保险人的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该被保险人的住院医疗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可选部分
(1)公共保额保险金
公共保额是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的,可以由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共享的住院医疗保险金额。投保人可以指定使用公共保额的被保险人范围、每个被保险人的公共保额给付比例、每个被保险人的公共保额保险金额以及公共保额保险金额总额等。
若投保人选择了公共保额,且本公司对被保险人住院医疗保险金的累计给付已经达到了该被保险人的住院医疗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将按照该被保险人的公共保额给付比例,从公共保额中对该被保险人超过住院医疗保险金额的部分进行给付。
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从公共保额中向任一被保险人给付的金额不得超过投保人为该被保险人设定的公共保额保险金额,若达到公共保额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从公共保额中向所有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金额不得超过投保人选择的公共保额保险金额总额,若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公共保额保险金额总额时,本合同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2)住院前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导致其住院治疗的同次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在住院前 15 日(含15 日当日)内前往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急诊治疗的(此期间内因同一原因多次间歇进行门诊治疗的,视为同一次门诊治疗),本公司就被保险人每次住院之前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且必须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按本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前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
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对于同一被保险人的住院前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可按上述约定累计给付,但累计给付金额以该被保险人的住院前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该被保险人的住院前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该项保险责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