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必须接受门诊急诊治疗的,我们对本合同下该被保险人在治疗期间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公共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免赔额和给付比例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我们对同一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公共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公共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公共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达到本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公共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公共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责任终止。
我们对同一团体累计给付的公共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载明的该团体的公共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公共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达到本合同载明的该团体的公共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团体的公共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责任终止。
(2)公共住院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我们对本合同下该被保险人在治疗期间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公共住院医疗保险金。免赔额和给付比例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我们对同一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公共住院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公共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公共住院医疗保险金达到本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公共住院医疗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公共住院医疗保险金责任终止。
我们对同一团体累计给付的公共住院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载明的该团体的公共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公共住院医疗保险金达到本合同载明的该团体的公共住院医疗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团体的公共住院医疗保险金责任终止。
(3)公共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日)因该意外伤害在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我们对本合同下该被保险人在治疗期间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公共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免赔额和给付比例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我们对同一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公共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公共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公共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达到本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公共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公共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责任终止。
我们对同一团体累计给付的公共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载明的该团体的公共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公共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达到本合同载明的该团体的公共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团体的公共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责任终止。
(4)公共综合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我们对本合同下该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在约定的给付范围内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公共综合医疗保险金。上述所指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药品费和护理费。免赔额和给付比例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我们对同一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公共综合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公共综合医疗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公共综合医疗保险金达到本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公共综合医疗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公共综合医疗保险金责任终止。
我们对同一团体累计给付的公共综合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载明的该团体的公共综合医疗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公共综合医疗保险金达到本合同载明的该团体的公共综合医疗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团体的公共综合医疗保险金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按政府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取得补偿(含社会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或从其他社会福利机构、任何医疗保险机构、或其它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我们仅承担剩余部分医疗费用的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