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祝寿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已交保险费给付祝寿金“已交保险费”是指本合同及华夏附加常青树重大疾病保险(全能版)合同的已交保险费之和。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已交保险费按照祝寿金给付时本合同及华夏附加常青树重大疾病保险(全能版)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与交费年度数计算。一次性交纳保险费的,已交保险费按照祝寿金给付时本合同及华夏附加常青树重大疾病保险(全能版)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一次性交纳的保险费计算。
(2)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将按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前,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将按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将按以下三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
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3)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我们将按已交保险费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前,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我们将按已交保险费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我们将按以下三项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全残时的已交保险费
被保险人全残时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