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住院给付医疗保险

时间:2019-09-09 17:30:34

附加住院给付医疗保险

1、保险公司

华夏人寿

2、产品特色

属于医疗险产品,为被保险人提供住院津贴、住抢救室、ICU病房、烧伤病房津贴保障。

3、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4-55周岁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期限:1年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发生疾病,并经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诊断确定必须住院治疗且正式办理住院手续入院治疗,我们将根据被保险人入住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治疗的住院日数,按照以下约定给付保险金

(1)住院津贴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的,我们按被保险人实际住院日数减3日得到的日数乘以您投保的住院津贴日额所得数额给付住院津贴;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住院的,我们按被保险人实际住院日数乘以您投保的住院津贴日额所得数额给付住院津贴。被保险人实际住院日数超过20日的,应事先通知我们,我们有权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进行公正评估以确定合理住院日数。若未事先通知我们,则住院津贴的给付以20日为限。对于同一次住院,住院津贴的累计给付天数不超过90日。同一保险期间内,住院津贴的累计给付天数不超过180天。

(2)住抢救室、ICU病房、烧伤病房津贴

被保险人因实际需要进住抢救室、ICU病房、烧伤病房治疗时,我们除按上述约定给付住院津贴外,另依您投保的住院津贴日额的2倍乘以被保险人实际进住抢救室、ICU病房、烧伤病房的日数所得的数额给付抢救室、ICU病房、烧伤病房津贴。我们对同一次住院给付本项保险金的日数以20日为限。被保险人于同一日内分别进住抢救室、ICU病房或者烧伤病房治疗,以1日计。

上述第(2)项保险金的给付以第(1)项保险金的给付为前提,若被保险依本附加合同约定不能取得第(1)项保险金,则不能取得第(2)项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急诊未在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就诊的,应在就诊之日起3日内通知我们,并根据病情好转情况及时转入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在非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就诊的,应向我们提出书面申请,我们在接到书面申请后3日内给予答复。我们同意被保险人在非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就诊的,依据被保险人在非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就诊的住院日数,我们按照本附加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未经我们同意被保脸人在非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就诊的对被保脸人在非本刚加合问约定的压疗机构就诊的生院日数,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 想买【附加住院给付医疗保险】,但是不知道好不好?

    重疾险要求轻重疾病保障全面,高发轻疾定义宽松,一定预算下能买足保额,最好是买到30万以上;医疗险,要求续保宽松,疾病或意外可以报销治疗费用;经常开车预算小可以选一年期综合意外险,交费能力强可以考虑长期意外,不担心中断;理财产品看预期收益和经营情况,不要盯着怎么返还或返还多少,看现金价值和生存总利益。免费预约顾问了解产品优缺点>>

  • 想买【附加住院给付医疗保险】,但是担心理赔不了怎么办?

    买保险不带病投保,有病史如实告知,另外也要买全保险,发生风险及时报案就可以,另外重疾险留意疾病定义,医疗险留意免赔及续保条款。预约顾问了解理赔小窍门>>

广告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