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的有效期内,本公司依照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日内(含第三十日),因疾病导致首次达到本合同定义的基本重大疾病之疾病状态,或者因疾病导致被确诊首次患本合同定义的基本重大疾病或进行本合同基本重大疾病定义的手术,且从上述事由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后仍生存,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基本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日后(续保不受此限制),因疾病导致首次达到本合同定义的基本重大疾病之疾病状态,或者因疾病导致被确诊首次患本合同定义的基本重大疾病或进行本合同基本重大疾病定义的手术,且从上述事由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后仍生存,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给付基本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1导致首次达到本合同定义的基本重大疾病之疾病状态,或者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被确诊首次患本合同定义的基本重大疾病或进行本合同基本重大疾病定义的手术,且从上述事由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后仍生存,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给付基本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可选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日内(含第三十日),因疾病导致首次达到本合同定义的可选重大疾病之疾病状态,或者因疾病导致被确诊首次患本合同定义的可选重大疾病或进行本合同可选重大疾病定义的手术,且从上述事由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后仍生存,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可选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日后(续保不受此限制),因疾病导致首次达到本合同定义的可选重大疾病之疾病状态,或者因疾病导致被确诊首次患本合同定义的可选重大疾病或进行本合同可选重大疾病定义的手术,且从上述事由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后仍生存,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给付可选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首次达到本合同定义的可选重大疾病之疾病状态,或者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被确诊首次患本合同定义的可选重大疾病或进行本合同可选重大疾病定义的手术,且从上述事由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后仍生存,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给付可选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