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癌症保险金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之内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之内,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经专科医生诊断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恶性肿瘤,我方将向投保人无息返还本合同及本合同所依附的《招商信诺康丽无忧两全保险》累计已交全部保险费,本合同终止,且本合同所依附的《招商信诺康丽无忧两全保险》同时终止。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之后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之后,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经专科医生诊断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恶性肿瘤,我方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癌症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癌症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不受以上180天的限制,我方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癌症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癌症保险金。
(2)女性癌症保险金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之后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之后(以较迟者为准),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经专科医生诊断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恶性肿瘤,且该恶性肿瘤属于本合同所约定的女性恶性肿瘤,我方在给付第一项癌症保险金的同时,将额外按照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女性癌症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女性癌症保险金。若该恶性肿瘤不属于本合同所约定的女性恶性肿瘤,我方不给付女性癌症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本合同约定的女性恶性肿瘤,不受以上180天的限制,我方在给付第一项癌症保险金的同时,将额外按照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女性癌症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女性癌症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无论被保险人罹患一项或多项女性恶性肿瘤,我方最多给付一次女性癌症保险金。
(3)癌症关爱保险金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之后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之后(以较迟者为准),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经专科医生诊断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恶性肿瘤,我方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向癌症关爱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癌症关爱保险金每月给付1次,累计共给付36次,给付完毕后本合同终止,且本合同所依附的《招商信诺康丽无忧两全保险》同时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不受以上180天的限制,我方将按本条约定向癌症关爱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4)保险费豁免
癌症保险金最多只给付一次,如应给付癌症保险金,则本合同所依附的《招商信诺康丽无忧两全保险》的身故保险金责任和满期保险金责任将同时终止,我方将豁免被保险人被确诊罹患恶性肿瘤后本合同剩余各期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