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非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不承担保险责任,无息退还本主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并且在年满十八周岁之前,非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按以下二者的较大者给付非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合同具有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并且在年满十八周岁之后,且在本主合同交费期满日(含)之前,非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按以下二者的较大者给付非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 年龄系数;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合同具有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并且在年满十八周岁之后,且在本主合同交费期满日之后,非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按以下三者的较大者给付非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本主合同终止: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 年龄系数;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合同具有的现金价值;③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2)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之前,因意外伤害事故(不含猝死)导致身故或全残,按以下二者的较大者给付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合同具有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之后,且在本主合同交费期满日(含)之前,因意外伤害事故(不含猝死)导致身故或全残,按以下二者的较大者给付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 年龄系数;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合同具有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之后,且在本主合同交费期满日之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不含猝死)导致身故或全残,按以下三者的较大者给付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 年龄系数;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合同具有的现金价值;③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年系数:18-41周岁给付160%;42-61周岁给付140%;62周岁以上给付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