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健康金福是一款医疗保障产品,主要提供一般医疗和恶性肿瘤医疗保障,并且在投保时,还有两种方案可选,不同的方案保额也会有所区别,那么人保健康金福条款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1、投保人范围
凡投保时出生满28天至65周岁,身体健康的个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连续参加本保险者,符合续保条件的,其年龄可延长至99周岁。
2、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
3、等待期
首次投保本保险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为等待期,因意外伤害引起的保险事故,保险责任无等待期。
4、犹豫期
除另有约定外,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单之日起有15天的犹豫期。如果投保人在此期间内向本公司书面申请撤销合同,本合同不产生效力,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5、续保
续保时,本公司有权调整本保险的保险费率,经调整的保险费率将通知投保人,自续保合同生效时起适用。费率调整适用于本合同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投保年龄的所有被保险人。
6、保险费
保险费将根据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的保障计划以及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和风险状况进行确定,投保人应一次性向本公司交清保险费。
7、保险责任
人保健康金福可提供一般医疗和恶性肿瘤医疗保障,并且根据保额和保费可分为两种方案。
一般医疗保险金包含: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包含: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恶性肿瘤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恶性肿瘤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