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什么产品,除了其保险责任会事关以后的赔付范围之外,还有其保险条款也会事关理赔范围,因此在一款产品中,其合同条款也是相当重要的,那么天安人寿福相伴条款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1、投保年龄
本合同的投保年龄为18周岁-65周岁。
2、保险期间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需与保险公司约定,并标记在合同上。
3、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4、保险费的交付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您应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交费方式及日期向我们交付续期保险费。
5、等待期
本合同的等待期为90天,若被保人在等待期内发生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6、保险责任
天安人寿福相伴可提供一般身故或全残之外,还可提供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障。比如在合同生效90天内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返还所交保费;90天后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因意外导致的身故或全残不受90天限制。若以乘客身份乘坐航空公共交通导致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额的2倍赔付。
以上就是“天安人寿福相伴条款”的全部内容,若消费者有投保需求,可前往了解下!该超市产品丰富、性价比超高,总有一款适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