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49号)第7条: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3、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4、公司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5、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6、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二、公司债券发行需要注意些什么?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 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4)36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