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交易所企业债是以“全价交易,全价结算”的方式交易的。
一、交易规则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公众假期除外。
交易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报价单位:以张(面值100元)为报价单位,即“每百元面值的价格”,价格是指每100元面值企业债券的价格
委托买卖单位:以手为交易单位,每次交易最小数量是1手,以人民币1000元面额为1手(10张),以1手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
价格最小变化档位:债券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涨跌幅限制:不设涨跌限制
申报上限: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万手(含1万手)
二、交易方式:T+1
竞价方式:与其他证券交易一样,债券交易一般采用电脑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竞价时间:集合竞价:上午9:15——9:25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交易清算:债券结算按T+1方式进行
三、交易费用
投资者委托交易商买卖债券时,向交易商交纳佣金,佣金每笔起点5元,最高不得超过成交金额的2‰。
投资者可以对企业债券相关知识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