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实行国债净价交易后的第一天,国债行情显示将会出现一定变化。在国债全价交易方式下,行情显示的揭示价均为全价价格(净价+应计利息额),但是,实行国债净价交易后,行情显示的揭示价均为净价价格。因此,实行国债净价交易后第一天行情显示会发生较大变化,各国债品种均会在K线图上出现向下的跳空缺口,请投资者注意。
举例说明:"21国债(7)"是20年期,年预期年化利率4.26%,半年付息记帐式品种,2002年1月31日起开始第二个半年期交易。
如果该品种在3月22日的收盘价是109.20元,那么实行净价交易后,应将此收盘价转换成净价交易的收盘价作为3月25日开始实行净价交易的"前收盘价".
如果该品种3月22日的应计利息额为0.59523287元(根据国债净价交易技术方案,应计利息额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8位,根据四舍五入原则,实际显示保留到小数点2位)。因此,该品种3月22日净价交易的收盘价=3月22日的收盘价-当日到期的应计利息额。所以,该国债品种3月25日实行净价交易的前收盘价为108.60元。
此外,实行国债净价交易后,由于国债成交价格不再含有国债的应计利息,因此在交易中得到的成交价与办理交割时实际得到的金额会有一定差异,其实这一差异就是应计利息额产生的,投资者不必担心应计利息额在结算时能否得到。
而实行国债净价交易后,根据有关规定,在国债发行期间买入的国债不计应计利息和其他费用,投资者按国债发行价买入国债的价格就是结算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