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信用卡分期为信用状况良好的的主卡持卡人提供的,仅可对其当期已记账但未出账单的消费类交易进行申请的分期付款业务。取现、转账、利息、手续费等交易不可申请灵活分期。分期期数有四种选择,手续费1.8%-7.2%。
分期期数 | 3期 | 6期 | 9期 | 12期 |
手续费率 | 1.8% | 3.6% | 5.4% | 7.2% |
申请条件
持卡人只可就某笔交易的全部金额申请灵活分期业务,不可选择就该笔交易的部分金额申请灵活分期。申请灵活分期业务的单笔交易金额需在500元(含)及以上。
分期期数
本行为持卡人提供3期、6期、9期、12期共四种方式的灵活分期。成功申请灵活分期业务后,期数自申请核准后的当前账单期起算。持卡人可以对多笔交易分别申请灵活分期业务,但申请的分期期数和金额仍以单笔交易为单位,不能以多笔交易的汇总金额申请分期。
分期手续费
成功申请灵活分期的交易,手续费在第二天收取,并体现在持卡人的未出账单中。每期应还本金在当期账单日摊入账单。每期应还本金金额等于申请灵活分期业务的本金总额除以期数,对于每期应还本金的计算精确到分位,如每期应还本金金额不能被期数整除的,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金额拆分。应还手续费金额等于申请灵活分期业务的本金总额乘以手续费率并在首期一次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