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消费贷款是指各银行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以自然人担保方式提供担保,用于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综合消费贷款用途广泛,可用于大额耐用消费品、住房装修、出国留学,但不能用于购置房屋或者投资金融市场、证券市场。贷款额度由银行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及所提供的担保情况确定具体贷款额度。。以个人住房抵押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以个人商用房抵押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60%。
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5、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6、在贷款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7、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8、在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无不良贷款记录。
9、对采用担保方式的,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质押、抵押或保证担保。
借款申请人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如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5、采用房屋抵押方式贷款的,需要提供抵押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抵押房屋财产所有人(含法定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并按规定对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提供评估报告;抵押住房免于评估的,应提供符合免于评估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交易合同或上一次评估报告等;
6、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7、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综合消费贷款申贷流程
1、借款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质押、抵押、保证人担保的证明文件到贷款经办网点填写申请表。
2、银行对借款人担保、信用等情况进行调查后,在15日内答复借款人。
3、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4、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注意:借款人在贷款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贷款,其可用额度为银行的核定的额度与额度项下各笔贷款本金余额之差。借款人每欠支用贷款后,可用额度相应扣减,借款人每次归还贷款本金后,可用额度相应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