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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公司是什么?

佚名            来源:希财网

  消费金融公司是“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为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融资,如购买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耐用消费品,以及用于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用途的消费事项。

  消费金融公司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周期短等独特优势,能刺激居民消费,增加有效需求。试点期间暂不办理房贷和车贷业务。

  中国首批3家消费金融公司发起人分别为中国银行、北京银行和成都银行,这3家公司将分别在上海、北京和成都三地率先试点。其中,在上海浦东新区试点的中银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由中国银行出资2.55亿元,占股51%;百联集团出资1.5亿元,占30%;陆家嘴金融发展控股公司出资0.95亿元,占19%。

  贷款预期年化利率不能超出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消费金融公司对借款人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泄露;对逾期贷款的催收应采取合法的方式,不得采用威胁、恐吓、骚扰等不正当手段。可以说,消费金融有着客源广泛、服务高效和充分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的显著特点。

  当然,消费金融公司给广大百姓带来的不光是利多,由于这项业务还处在试行阶段,客观上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特别是由于消费金融公司不准吸收公众存款,在经营规模上受到很大制约,在贷款额度上还比较保守,数额不大;另外在预期年化利率方面,与商业银行执行的基准预期年化利率相比还比较高,在很大程度上会加重借款人的财务负担,这需要借款人认真思考还本付息给自己带来的经济压力,如果盲目借款会给今后生活造成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