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的计算的方式主要如下:
一、丧葬费
丧葬费的计算主要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区上个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个月总额进行一次性发放的,这个计算方式是法定的标准,也是相对来说比较容易进行计算的标准。
1、想要进行丧葬费的计算,需要先了解该地区的上个年度的平均水平,该信息可以在当地的社保部门服务大厅进行询问,或者是拨打当地社保部门的热线电话进行咨询,假说该地区上个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那么就可以进行下一步计算。
2、按照丧葬费的发放标准,该去世职工可以获得的丧葬金为6000×6=36000元,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死者的丧葬费用超过了这个补偿标准,多出来的那部分需要家属自己承担,加害人无需进行超出部分的支付。
3、这些丧葬费用会由社保部门打入该职工的社保个人账户,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在职职工去世,会由所在的单位为其家属进行代办,资金会先发放到单位账户,由单位通知家属进行领取,如果是已经退休开始领取养老金的职工,就需要其家属或者合法继承人携带死亡证明、参保证明等等材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丧葬费的申请和领取。
二、抚恤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如果因公牺牲,会按照本人生前月基本工资或者是基本离退休费发放40个月标准的抚恤金;如果是病故的,会按照本人生前月基本工资或者是基本离退休费发放20个月标准的抚恤金。
1、假设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牺牲,去世的时候的月基本工资为5000元,那么就可以获得5000×40=200000元的一次性抚恤金,如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退休,协助工作的时候因公牺牲,退休工资为900元每月,那么就可以获得900×40=36000元的一次性抚恤金。
2、假设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期间不幸病故,去世的时候的月基本工资为4000元,那么就可以获得4000×20=80000元的一次性抚恤金,如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退休,因病去世了,退休工资为900元每月,那么就可以获得900×20=18000元的一次性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