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债。但若是欠了房贷,可以提取公积金进行偿还。可以用公积金进行冲还房贷,也可以每月一次提取公积金用于还房贷,或者每年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当年房贷本息。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偿还房贷本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付超过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高额房租;出境定居;非本市人员离开本市,且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已经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休、退休人员等。
如果存在跨地区流动且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离休退休、宣告死亡等情况,可以销户进行全额公积金的提取,这种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到个人绑定的银行卡账户进行还债。除此之外,公积金一般只能提取用作还房贷、还房租或者与房屋相关的其他消费。
现阶段,公积金偿还欠债的情况只在少部分城市出现过,且都是由法院判定进行抵偿,例如重庆江北区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江西寻乌法院就有相关案例,能够直接扣划公积金进行还债。因此,一般来说,不能选择还债的方式提取公积金,但若是法院判决可以用公积金进行抵偿,则会直接扣划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