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积存不可以随时赎回,黄金积存办理赎回手续,必须是在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日时间范围内办理赎回,因此,如果要对黄金积存办理赎回手续需要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日的9:10—22:30这段时间办理赎回手续,其他时间是无法进行黄金积存的赎回的,具体赎回时间,以银行公布的时间为准,不同的银行,可能有所差别,其中建行黄金积存交易时间为:交易日的9:10至22:30,其中兑换交易时间为9:10-16:30(若通过网点柜台进行交易,以网点营业时间为准)。
黄金积存业务是指银行为个人客户开立黄金积存账户,记录个人客户在一定时期存入一定重量黄金的负债类业务,在银行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间内,个人客户可采取定期积存或主动积存的方式从银行买入黄金积存份额存入黄金积存账户,该积存份额可选赎回或兑换实物黄金产品。
其中,赎回是指客户根据银行报出的赎回价,卖出积存份额。以建行为例,赎回起点份额为1克,并以0.01克整数倍递增,全部赎回无份额限制。赎回资金实时转入客户资金账户。单日所有客户累计赎回申请(含兑换卖出)超过上一交易日中国建设银行全部积存余额的20%,视为巨额赎回。
出现巨额赎回,中国建设银行有权不接受赎回(含兑换卖出)申请;兑换是指客户可将持有的黄金积存份额兑换中国建设银行“建行金”自主品牌实物黄金产品,具体可兑换实物黄金产品请询问当地中国建设银行。
黄金积存与基金定投差不多,通过不断地增加持仓份额,来平摊持仓成本,分散风险,对于那些比较稳健型的投资者来说,黄金积存是一种不错的理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