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银期货主要交易规则如下:
1、沪银期货交易单位为15千克/手,最小变动单位为1元/千克,即一手一个点最低波动15元。
2、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30千克,交割应当以每一仓单的整数倍进行。普通个人投资一般不能进行实物交割,即不能持仓进入合约到期月,在合约到期月之前需要手动平仓或者等待强制平仓。
3、限仓制度。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在交割月份限仓600手。
4、涨跌停板制度。与其它商品期货合约一样,期货交易中心实施沪银涨跌停板交易制度,由交易中心拟定出沪银每一交易日的最大价位上涨或者下跌幅度。
5、交易时间。白天交易时间:9:00-10:15,10:30-11:30,13:30-15:00,晚间21:00至次日2:30,法定节假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没有夜盘。
6、交易保证金。沪银期货合约上市运行不同阶段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中有4个档次:7%、10%、15%、20%,保证金视期货公司根据风险情况适时调整。